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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试行物业费缴入“共管账户”
责任编辑:鹤鸣亭王楠    2017-06-23 10:12

“不靠谱”的物管要小心了——

城南试行物业费缴入“共管账户”


业费交给物管公司后,服务达不到业主要求该怎么办?物管公司在小区里“胡管理、乱作为”,业主该用什么方法制衡?昨天上午,记者从城南新区房管部门获悉,住在城南的新小区业主,将不再为这个难题犯愁。目前,城南新区已开始试点,将住宅小区物业费打入“共管账户”,根据服务质量考核发放给物管公司。对于被主管部门和业主们打了“差评”的物管企业来说,头上无疑多了一道“紧箍咒”。


记者从城南新区房管部门了解到,辖区内新选聘物业企业的住宅小区,开发单位在选聘物管时,需在招标公告和前期服务合同中明确要求,小区物业费实行“共管账户”考核发放。每年3月30日前,小区业主将物业费统一缴纳至共管账户,由新选聘的物管企业派财务人员到所在银行进行核实。每年4月10日前,将预收的物业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的50%(物业费收缴率低于70%的小区,按约定标准的65%),先行拨付给物管公司,用于缴纳小区内公共能耗费和基本运行费用。剩余50%的物业费(含银行利息),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发放。


具体的考核办法为,每月组织人员考核物管服务绩效,城南新区相关单位人员,考评分值占90%,小区3名以上业主代表考评分值10%。当月考核结果被评为90分以上的,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全额拨付物业费;考核结果为80至89分的,按90%拨付物业费;考核结果被评为不合格(79分以下)的,按50%拨付物业费;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合同自行解除,之前所扣除的考核费用一律归全体业主所有,由开发单位按照规定重新选聘物管企业。而被扣除的物业费,只能用于本小区的管理和环境整治,由所在社区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如何使用。


在售房时,各开发企业应在售楼部明确告知,本小区实行物业费共管考核发放的相关事项。交房时,物管公司需在小区主出入口公示物业费收取的共管账号、物业服务的重点管理指标。小区所在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物业费考核发放工作,统一刻制“XX社区物业费拨付专用章”,建立印章管理制度,牵头组织每月的物业服务动态考核工作,凭每月综合考核的结果,出具物业费拨付单。


“物管企业需在收取物业费时,将款项汇入共管账户,如发生所收款项未汇入共管账户的违规情形,在每次结算时按照1比10的比例进行处罚。”如果出现业主拖延缴费的情况,又该怎么办呢?城南新区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物管企业可通过上门催缴、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拒缴的,物管公司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南新区房管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辖区征管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物价分局等单位,每季度都会派人参与检查,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透明,“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健全物业考核制度,实现小区管理精细化,合理规范物管公司的服务,做到质价相符。同时多部门联合,也能杜绝考核过程中滋生腐败的可能。”


据了解,目前已有望府景园、中南世纪城悦城二区、晶都悦府、凤凰汇紫园、中海万锦南园等5家小区纳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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