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壹号公馆|建筑更迭 映照盐城的审美信仰!

鹤鸣亭房产 2021-10-20


最美的建筑,应该是建筑在时间之上的,时间会给出一切答案。

——贝聿铭


一座城市的精神走向,往往由其城市中的建筑反映。在审美趋同的当下,亭湖壹号公馆现代极简美学鸿著,以极简流畅的线形建筑美学,映见天光云影的艺术灵动,致献一座城市的时代封面著作。

 

○效果



越是精神开放的发达城市,建筑的风格越是突破常规,兼具时代性以及艺术性,从而更容易成为时代都市的美学代表、时代精神的坐标原点。


亭湖壹号公馆所在的城东板块,正是盐城面向国际化的开放前沿,时代的发展催生崭新的审美需求,项目通过活力且国际化的现代风格,以点线面的线条感,摒弃复杂肌理与装饰,让空间格局更开阔和简洁。


○ONE JOY生活馆实景图


大面玻璃、砂胶砖及部分铝板,辅以力量感极强的横向线条,最大体现建筑张力,构成建筑的通透艺术之美,为城市精英提供一个足以代言时代的审美封面。

 


亭湖壹号公馆遵循极简主义“less is more”的艺术理念,化繁为简,回归建造本身,没有矫揉做作的自我表现,而是纯粹的对于自然与需求的回应。


○ONE JOY生活馆实景图


项目建筑立面采用LOW-E玻璃立面,搭配石材一体板与砂胶砖,并利用飘窗及阳台线脚形成水平感,同时封闭阳台公建化的做法保证了立面的完整性。此外,建筑头部和基座设计同样充满了细节精髓,单元入口门头处采用铝板外饰面及石材饰面,保证设计细节的真实体现和还原,提升细节处的品质。


○效果


以极简的想象,打破传统的束缚,最终宛若自然天成。亭湖壹号公馆以理性而克制的现代建筑审美,于时间维度之上呈现城市气度与面貌,令建筑焕发出恒久的奢华品位。

 

○示意



建筑的细节,决定着居住的品质。亭湖壹号公馆关于建筑的每一处选材,都融入了细节的人文思考,其建材的选择始终遵循“安全、合规、美观、耐久、适用、经济”6大原则,高贵与雅致兼具,纯粹与理性共通,不同材质的简约融合让立面艺术具象化。


○示意


亭湖壹号公馆预制装配化率达到45%,工厂预制装配式建筑的构件,各个部件无缝衔接。建筑立面的Low-E双层中空玻璃、断桥铝合金型材,有效增加保温隔音性能,封闭式阳台,有效拓展室内空间,南向及西向窗户内置百叶窗遮阳系统,不仅不破坏整体外立面效果,更具有耐老化不褪色等特点。


○示意


毫厘之间严丝合缝,为建筑的每一个棱角都赋予隽永的表情,穿越岁月光阴,恒久如新,实现了审美力和产品力的双重效果。

 

城市是建筑的合辑,每一栋建筑都是献给城市的礼物。亭湖壹号公馆以时代的远见,为盐城带来一座自然、城市和生活彼此融合的极简美学社区,开启高端人居的时代风向。


○效果

 



1、项目推广名:亭湖壹号公馆,项目备案名为“青藤雅苑”,开发公司为“盐城融政通置业有限公司”;

2、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

3、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4、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

5、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6、本文图片部分来自于网络,部分来自于现场实拍,仅作为推广示意使用;

7、因对活动宣传报道的需要,本文章使用活动现场照片,其中包含参与者的肖像。如有任何主体认为上述宣传文章中所使用的肖像侵犯其肖像权或其他权利,请及时联系本公众号或发布主体,我们将及时予以处理;

8、数据来源:“2020中国房企超级产品力第一”来源于2020年12月17日由亿翰智库发布的《2020中国房地产超级产品力TOP100研究成果》;“连续四年稳居全国房企销售额排名前四”来源于2021年01月08日新浪科技发布《融创中国:6年从行业TOP20到TOP4的进阶秘密 》、《2020年头部房企销售业绩排名出炉》;“2020蓝筹物业百强企业( 服务集团)”来源于物业大数据2020年12月31日发布《2020蓝筹物业品牌价值50强发布》;“2020中国房地产顾客满意度领先品牌”来源于房天下发布《2020中国房地产顾客满意度领先品牌》;“2020中国房地产最佳雇主企业”来源于新华网2020年12月30日发布《融创中国荣获“2020中国房地产最佳雇主企业”》; “中国企业500强”来源于中国企业联合会《2020年中国企业500强名单》;“连续5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十强”来源于2021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TOP500测评成果发布;“中国房企TOP4”来源于《2020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测评研究报告》;

9、如您对前述声明有异议的,请书面告知我司,否则将视为您接受前述声明。

10、本宣传资料对项目周边学校等教育资源的介绍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本公司对就学作出承诺。具体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办学方颁布的政策规定为准;

11、如您对前述声明有异议的,请书面告知我司,否则将视为您接受前述声明;

12、盐市房预字(2021)第156号,盐市房预字(2021)第157号;

13、本资料所发布内容为2021年10月31日前的信息,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阅读原文 12 阅读 8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