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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本级挂[2021]16号土地挂牌出让公告
责任编辑:张静    2021-04-22 16:23

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3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的,以及列入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等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0421日 至20210510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0511日至2021051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051816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20211601

报名时间:202105110830分至2021051816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05110830分至202105181600分;

挂牌时间:202105110830分至202105201000分;

2

地块编号:20211602

报名时间:202105110830分至2021051816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05110830分至202105181600分;

挂牌时间:202105110830分至202105201000分;

3

地块编号:20211603

报名时间:202105110830分至2021051816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05110830分至202105181600分;

挂牌时间:202105110830分至2021052010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本批次出让地块地下空间全部满铺建设地下室,规划用途为人防和地下停车,不计容;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测算均不含地块内保留道路、河道地下空间使用权面积。 220211603毓龙路南、迎宾路西侧地块竞买人或旗下控股公司需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含暂定)或以上资质,竞得人需建设不低于22670平方米的安置房,安置房按单价16200/平方米全部交给亭湖区政府包销;安置房配套的非机动车库包销价为4200/平方米;机动车位(地下人防范围除外)、商业用房都由竞得人自行销售。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亭湖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视为无效交易,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实施项目开发建设需按规划保留地块内建新巷作为通道。 3、本批次地块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为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最新的调控政策精神,本批次地块都设定最高限价和最高竞价轮次。达到最高限价的地块仍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最终成交价以最高限价确定为成交价,超出最高限价部分作为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开发成本,不计入可销售商品房备案核定价格的核算成本。竞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轮次不计入最高竞价轮次。 4、超过最高限价的,竞买人仍有报价意愿的,可继续报价,加价幅度不变。交易不设中止环节,请竞买人自行判断。 5、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由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本批次挂牌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和交地时间为: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3个月内缴清;超过最高限价的,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最高限价的50%和超出最高限价的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余款3个月内缴清。缴清成交价款后2个月内交付土地。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9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5-88187128

联系人:薛先生

开户单位: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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