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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本级挂[2020]18号土地挂牌出让公告
责任编辑:张静    2020-07-30 15:13

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位置分别为:文四路西、新盐路北侧地块;文四路东、新盐路北侧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01801文四路西、新盐路北侧地块按属地政府要求于地块内保留向公众开放的东西通道,具体位置以红线为准;规划中保留的道路、河道及绿带投影面积13121平方米,都设定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仅可作为地下通道使用,不得布置商业,不计容,开发深度小于8米。20201802文四路东、新盐路北侧地块的竞得人在地块外西南角无偿代建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10800平米、建筑面积不少于6480平米不小于8轨幼儿园(用地范围外划拨供地),建成后都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幼儿园须与出让地块首批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该地块按属地政府要求于地块内保留向公众开放的东西通道和绿地,具体位置以红线为准,投影面积10879平方米,设定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仅可作为地下通道使用,不得布置商业,不计容,开发深度小于8米。竞买人须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交易成交通知书》和《竞买资格确认函》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亭湖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以公告的协议内容为准),并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要求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土地交易,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资格:20201801文四路西、新盐路北侧地块和20201802文四路东、新盐路北侧地块竞买人需具备国内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并须通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的资格预审,取得《竞买资格确认函》(格式附后)方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只可以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资格预审地点及联系人:盐城市区希望大道59号亭湖区人民政府;联系人:严高翔;联系电话:0515-66690627。 资格预审时间:从20208198:30起至20208261600止。预审时,意向竞买人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开发资质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经预审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由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发给《竞买资格确认函》。竞买人未取得《竞买资格确认函》,不得参与竞买,出让人有权直接取消其竞买资格;如参与报价,即使为最高报价,本宗土地亦不成交,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0730日至20200818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盐城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0819日 起至2020082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0826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201801

报名时间:20200819 0830分 至20200826 16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0819 0830分 至20200826 1600分;

挂牌时间:20200819830分 至2020082810时;

 

2、地块编号:20201802

报名时间:20200819 0830分 至20200826 16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0819 0830分 至20200826 1600分;

挂牌时间:20200819830分 至20200828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2、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宗地各项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3、竞得人需执行盐城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对规划、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地表高度以现状为准。竞得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应同时提交《盐城市自然资源市场领域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5、《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由亭湖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人:严高翔;联系电话:0515-666906276、本公告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5-88187128

        联 系 人:薛先生

        开户单位: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开 户 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账       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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